.楚艺只是得到了小团红雾记快,也没从这些记忆中得到那白色元神的身份,不过据张自强推断,那白色能量团定是堕落天使路西法的元神,金色能量团十有**是器神的元神!
张自强三人能得到天妃乌摩的记忆纯属意外,三人明白了这些能量团是要夺舍,就是要取他而代之!从楚艺那共享了夺舍之法,张自强越想越害怕!
现在危机还未解除,识海中的大战还在继续,从阿难反馈的情况来看,她只感觉“身体”成了战场之一,且不受她控制,带杀气的血色红雾给她带来毛骨悚然感觉,除此之外再无异常。而金色能量受到内外夹攻,却不知又从哪里拉来一股股极淡的“金烟”,又是不落下风……
几股能量团在进行你死我活的大战,可是这一切暂时没张自强什么事了,楚艺守护的中丹田此时成了乐土,三人终于可以静下心来交流了。
经过分析,三人都觉得那金色能量团最强,器神元神真可谓大杀四方,虽本身的能量不多,但不知他哪来那么多地方可补充、可借力。先是灭杀了路西法,还有精力在阴丹中搞风搞雨,现在又以一敌二,外面带杀气的能量团明显比他强横,他却仍能不落下风,这样下去,最终的胜利者十有**会是他!
三人一商量,觉得要摸清敌情,首先便是要搞懂夺舍是怎么回事,这才有机会想出应对之策,好在楚艺在险死生还之后,从天妃乌摩处得到了夺舍之法,这种机缘堪称逆天。
据夺舍方法中介绍,人有三魂、有七魄,如**未失,三魂七魄皆藏于**之中,当**生机丧尽,三魂七魄离体化为阴魂,也就是张自强平时吸收的灵魂体,楚艺就属此例。
通常情况下,阴魂离开**不久就会消散,但也不是不能长存,而是需要的条件十分苛刻,如张自强莫明其妙修炼出的阴丹,又如某些极阴之地。如果阴魂有相应的修炼之法,也能保真灵不失,机缘巧合下还能略有寸进,修到极至便为阴神,不过此道太过艰难。
阴魂只要重新抢占**,也有复生的机会,这个过程便是夺舍,却是以灭杀其他生灵的灵魂为代价。在自然条件下,夺舍有很多限制,首当其冲的便是需要很多能量,以便跟被夺舍之人抢夺**。夺到**之后,还得压制原本的主意识,普通阴魂根本做不到这点。
有那修炼过的阴魂如强行夺舍成功,也不是没有代价,三魂可保,七魄却定会散失一部分,且不能抹杀被夺舍者三魂,其表现特征就是失忆、记忆混杂,如果碰上个意志坚定之人,阴魂压制不住,还会表现出精神分裂,这种夺舍意义不大。
张自强与楚艺都能理解这事,阴魂分为意识核心与记忆体,想来三魂就是意识核心、七魄就是记忆体了。阴魂的能量来源就是记忆体,在夺舍过程中消耗掉能量,其实就是损失记忆。记忆不全或尽失,一个**内有两个意识核心,这还是原来的人吗?
故阴魂夺舍,通常是找刚刚意外身亡之人借尸还魂,此时身亡者灵魂已离开肉身,肉身生机又未尽断,可身亡者的灵魂能量太弱,就象楚艺当初身故后扑回肉身时一样,回归不了**。此时意外身故之人只能眼看着阴魂鸠占鹊巢,而自己却消散得无影无踪。
但这种机会太难碰到了,这世界能让阴魂不消散的地方本就极其稀少,还要碰巧得到阴魂修炼之法,然后又碰巧碰上意外身亡之人,肉身的伤势还不能太严重,哪来这么多巧合?故许多阴魂就利用强于普通人的能量吓人,这就是厉鬼了,其害人目的就是要夺舍重生。
阴魂要夺舍,还可以去找尝在母体内的胚胎,那时生灵的三魂尝未形成、七魂正在凝聚,如果阴魂有能力强行突破母体的**,又能不伤及胚胎,便算夺舍成功。不过此时的胚胎太弱,大多只能容下三魂,想要留下七魄得另想办法。如预先将记忆体保存至某件特殊道具中,或者交给某位有大能力的亲朋好友,等长大成人后,前世好友归还记忆——这就是点化。
阴魂夺舍有着诸多限制,但如果阴魂能修炼至大成,成就阴神之位,却是极其强大!不过万亿阴魂也不一定能修炼出一个阴神来,这个与夺舍无关,故夺舍之法中只是稍稍介绍。
夺舍并非阴魂专利,如果生灵在有**时便是修士,且修炼出元婴,待元婴稳固壮大之后,便可自行凝聚肉身三魂七魄而成生魂,将生魂融入元婴即成阳神,生灵便多了一条命。生魂在**,便是正常修士,生魂驻元婴,便是能量生命,只要元婴不散便能真灵不灭!
然而元婴只是能量体,要补充能量,必需得有**,这个“**”可以是人、动物乃至某件灵器,其补充能量的效果以万物之长的人类为佳,其次是有灵性的动物,至于普通灵器,能达到收支平衡、维持元婴不散就不错了,所以阳神也得夺舍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机会。
阳神因自带纯能量体,要夺舍比阴神轻松得多,非但不会损失自己的三魂七魄,还能将被夺舍之人的魂魄慢慢炼化收归己用。如夺舍成功后,被夺舍之人的记忆得以完全保留,夺舍的阳神可完美取代被夺舍之人,当然也会受被夺舍之人的人生观影响——不是人人都有张自强这么好的条件,可以将记忆体格式化滴,阳神拿记忆体没辙,精华糟粕要一起接收。
阳神夺舍也有难关要闯,阳神带有能量,如被夺舍之人的**强度不够,容纳不下阳神的能量便会崩溃,阳神在这种情况下连逃生的机会都没有。然而**强的,往往也是修士,被夺舍之人的魂魄也强,且占据主场优势,一不小心便会出现夺舍不成反被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