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明小说网>都市青春>猩红君皇 > 第八章踢馆儿进行时(上)
    “你这什么烟?”休斯看着菲克叼着一根儿烟,点着了火儿。“好彩。”菲克嘬了一口之后,吐了一个烟圈儿。“真味儿。”休斯用手扇了扇。“买这盒烟,花了我十万美元呢。”菲克脸上颇为肉疼的说道,在他看来,这抽的那里是烟,这分明就是拿着钞票当纸钱烧。看了一眼那华丽的烟盒儿,休斯说道:“你听说过在华夏国有一个成语叫做买椟还珠吗?”

    “你这家伙,又用华夏国的成语来教训我。”菲克有些恼怒地道。随后,又报复性地道:“对了,我听说你的地窖里面有1787年和1869年的拉菲,你是不是应该表示表示?”“表示个蛋。”休斯说道:“行了,我去大姐头那边儿看看。”“啧啧啧,又要去自己老婆那里嘘寒问暖了吧?”菲克笑着调侃道。“滚犊砸。”休斯骂道。随后,休斯走到河边,就看到暮雅依靠在树上,双手环抱,见休斯走过来,琼鼻微嗅,柳眉微蹙味道:“你抽烟了?”

    “没有,刚才和菲克在一起,他抽了,估计是熏得我身上也有烟味儿了吧。”休斯说道,他喝酒,但是不抽烟,虽然说抽烟对于血族的身体来说造不成伤害,但是不管走到哪里身上都带着一股烟味儿就有损绅士形象了。只见暮雅今天梳着马尾辫儿,显得十分的干练。额前的刘海儿还遮住左边半只眼睛,身穿蓝黑色的紧身衣,将窈窕的身姿包裹的凹凸有致,略显*感,英姿飒爽。休斯不禁看愣了神

    “好看吗?”只听暮雅问道。“好看呗。”休斯闻言,连忙回过神来,由衷地赞叹道。“那你看够了吗?”暮雅问道。“没看够,你这种脸,我一辈子都看不够。”休斯认真地说道。“那你当初还抗婚?”暮雅用手托着秀颌,似笑非笑地问道:“我可以把这句话的意思理解为你在对我表白吗?”“你想多了,我只是对你的美貌表示一种发自内心的欣赏而已。”休斯摊了一摊手说道。其实,这句话说好听一点儿,是欣赏。说得难听一点儿就是馋人家身子,下贱。

    到了晚饭时间,其实血族并不用像人类一样频繁的进食,一两周进食一次就可以保证身体的营养供给。另外,血族并不用像人类一样呼吸,如果血族愿意的话可以在无限的时间内停止呼吸,但是没有感觉,不会出现窒息感,也不会觉得舒服。血族的两颗獠牙坚不可摧,像刀一样锋利无比,坚硬的可以咬断几乎所有的物质,因此有不少血猎会把猎杀的血族的獠牙收集起来,做成特制的武器。血族的速度会随着实力的增强不断变快,但是仍然会比同级强者要快,他们的感官能力也十分的强,无论是视力、听力还是嗅觉都是人类的万倍以上,一部分原因在于血族永远不会得近视眼儿。这也是休斯在上学的时候为什么听力考试总能考满分儿的缘故,但是汉语听力考试似乎对于血族的听力是免疫的,休斯亲身体验过。至于皮肤要比金刚石硬的,但是摸上去会很柔软,拿刀捅的话就不一定了。而且思维能力远远超出人类数倍,记忆力超群,这也是血族为什么常常称呼人类为愚笨且低劣的种族。

    血族之所以会成为三大黑暗种族之首的主要原因在于:既拥有远超于狼人的强悍身躯,又拥有魔族对于魔法元素的亲和力。魔族虽然身躯孱弱(相对于血族和狼人而言),但是挡个子弹,手撕个活人不是问题,但是也很容易被狼人手撕,这一点儿早在几千年血族和魔族联军驱逐狼人的战争中就体现出来了,魔族一旦爱上了狼人那就是个死,因此魔族不管是在以前还是在现在一直担任的是远程法师和奶妈补给的角色,但是身体强度还是远超出黑暗魔法师的。至于血族,凭借着不死之身,手撕狼人也很轻松。虽然狼人不会有生老病死,但是上了岁数儿老胳膊儿老腿儿也不方便了。

    不过,从另外两方面来看血族和魔族还有狼人的关系一向很是紧密,和魔族,首先血族的十五位二代始祖和二十九位亲王的母亲都是魔族的公主们,可以这么说,魔族和血族其实是表亲。然后,狼人崇拜的神祇是月神阿尔忒弥斯,而阿尔忒弥斯又是血族始祖该隐的妻子,又是血族十三位一代始祖的母亲,严格上来说也是血族的老祖母。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该隐:“MMP,该死的野狗崽子儿们,为什么不崇拜我?”)

    魔族信仰的当然是撒旦和路西法了。血族的共同信仰是该隐和阿尔忒弥斯夫妻俩儿。然后血族十三氏族又各自信奉自己这一支氏族的始祖,比如说布鲁赫氏族和布鲁赫氏族分支出来的大大小小的氏族就统一信奉布鲁赫氏族一代始祖腓烈·布鲁赫和他的妻子魔族八大名门路西法的芙芝以及他们的孩子布鲁赫氏族的三位二代始祖和儿媳,道格·布鲁赫、道拉·布鲁赫、道奇·布鲁赫,分别娶了魔族八大名门萨麦尔的萨莎塔、梅赫丽班、艾瑞斯。亲姐妹嫁给了亲兄弟。休斯小时候常常和自己的祖母在一起,她对自己的九个儿子和几十个孙子很好,只不过自己的三个祖父不常见,毕竟年龄已经按几十亿岁计算的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实在没有什么事情是能够比睡觉更解闷儿的了,现在他们三个就在布鲁赫氏族的地堡里面。所以,神加魔等于血族。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黑暗大帝们和黑暗君王们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不能够算是单纯的血族了,毕竟他们都已经拥有神格了,是有自己的神位的,而且信奉他们的也不都是血族,毕竟,这年头儿,永远不缺一些离经叛道或者是标新立异的人,百万信众还是有的。教廷也公开承认过他们是神,只不过不是正神,而是邪神和魔神,就像是所罗门王七十二柱魔神一样。因为他们的力量已经超过了凡人所能够理解的范围,根本不屑与凡人的膜拜,不回应祈祷,也不对询问给予答案。

    这才是血族可以成为三大黑暗种族之首的根本原因所在,毕竟,现在凡界里面,只有血族有黑暗大帝。“根据哥伦比亚总督佩妥·伯奇格—梵卓大公爵给我们发来的电报,现在波哥大城外,都是大量的教廷枪骑兵。”休斯说道。“而这一次,军部给我们的命令,就是不停地捣毁教廷在波哥大地区周围的教堂,最好能够让十字军乱了手脚。”暮雅说罢,捋了一捋额前的刘海儿。“然后,让包围波哥大的十字军无暇攻城,从而是城内守军拖延到援军赶到?”休斯问道。“对,这就是我们的计划。”暮雅说道:“距离我们现在扎营的最近的地方,有一处帕基拉教堂,我们对他动手。”

    “叫人,晚上咱们就去抄了它。”暮雅说道。“明白。”休斯说道。晚上,趁着天黑,一行人摸到了帕基拉教堂。“什么人?”门前侍立两个骑士看着已经溜达到门前的休斯。“我来杀你们的啊。”休斯摊了摊手,随后双手一伸,掐断了两个骑士的脖颈,这就是实力的差距,子爵级别的强者对付两个相当于骑士级别的就是这么容易。

    与此同时,欧洲,法国,巴黎,黑暗最高议会总部,内阁,大厅,此时此刻,十四巨头齐聚。“现在,我们在大洋洲部署了一百一十万军队,在北美洲有一千八百三十三万军队,在南美洲有一千四百四十七万军队,都是精英军团,随时可以进行第二次远征。”“一共是多少编制的军队?”坐在最高处的那个阴影问道。“一共是五十六个方面军。”刚刚那个阴影说道:“不过,这么做合适吗?将那些孩子们都送上战场。”“不经历磨砺,怎么能够成长呢?”最高处的阴影说道:“总不能让我们这些老家伙们一直撑着,对吗?更何况,距离预言中的事情发生,已经不远了,得让他们赶紧成长,另外,血族十三氏族都把自己家的二代始祖都唤醒吧。”“是。”

    “华夏国的龙组现在只有两千人,怎么可能挡得住我们的大军?”下首一个粗犷的身影说道。“那你怕是把那些宗门都忘了吧,华夏国和我们西方的体制不一样,再说了,当年的在华夏国秦高官安的龙组一百士你都忘了。”左侧的那个佝偻黑影略带着一丝嘲讽语气地道。“好了,不要因为这一点儿小事起冲突,须得从长计议。”最上首的阴影道。“是。”“是。”

    南美洲,哥伦比亚,波哥大郊外,帕基拉教堂。“嘭~嘭~”看着被自己扫射死的两个圣职者,休斯眼中毫无波澜。但是,握着AUG突击步枪握把微微颤抖和湿润的双手显示了他的内心并不像是表面那么平静。这就是杀人的感觉吗?很奇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有些惊恐,更多的是一种难以抑制的狂喜。虽然不知道喜从何来。“解决完了?”耳旁传来一道声音,随后,休斯就觉得肩膀一沉,扭头一看,只见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站在自己的肩膀上。

    普通的蝙蝠自然是不能够口吐人言的,而西方有没有妖怪,这自然就是血族,谁不知道血族是能够化身成为蝙蝠的?这当然是菲克了。“第一次杀人的感觉怎么样?”菲克问道。“无法言喻。说不出来的感觉。”休斯说道。随后,又伸手捏了一捏蝙蝠的肚子,摸着下巴道:“不过,我怎么感觉你变成蝙蝠之后,好像变肥了呢?”“你放屁!!!”菲克直接爆了粗口。“算了算了,赶紧去和大姐头会和,去踢下一家馆儿。”休斯挥了一挥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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