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好像就这样沉稳了下来。
老板娘也似乎受了我那天晚上话的影响,想做出点事情,开始和顾磊接触,接触公司,一个主外,一个主内。
也直道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老板娘在做生意上面有着那么高的天赋,经她手谈的客户,几乎没有谈崩的。
男女通吃。
这就是林娇娇初试牛刀的效果,公司业务量一下子上升了三成不止,至于机关单位的一些负责人,本来就是她来接触比较好一点,因为大多都是她的叔叔辈,经过她那市政局下来的父亲出面搭个桥,一切都变成了顺理成章。
按道理的话,顾磊通过老板娘再接触这些社交关系会比较好,但是顾磊并没有,这就是他人情世故上比较聪明的地方了。
他深深地知道,这些人全部都是老板娘父亲的关系,他要是费劲心机往里面钻的话,容易给人带来一种善钻营的负面感,反而不美。
当初林娇娇她爸林国锋放手让张总在这方面关系网经营了将近七八年,不也一朝瓦解掉了吗?
与其如此的话,倒还不如把这一块的业务全部交给老板娘去做,公司也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而他顾磊,只要去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就好。
至于我,则是在兰蔻会所和战虎搏击俱乐部形成了两点一线,这段时间我和陈莎莎的关系也确定了下来。
就是她是老板,我是员工,如此简单。
本来也是这么简单最好,我反而能安心的做她司机,拿着那一万块钱一个月工资,不过这些天我比较纳闷的是,宋姐好些天没有来兰蔻会所找我了。
在我心里,宋姐永远是那样与众不同的女人,那份从容,端庄,泰山崩而不变色的气质可不是一般的女人能够拥有的。
我一直想问问她的情况,但都忍住了,因为宋姐站的位置太高了,我怕给她带来一种我刻意讨好她的感觉。
直到今天,我才没忍住发消息问了她一下:“宋姐,你最近忙什么呢,好久没见你了。”
“我这些天没在宁安,在滨海。”宋姐回道。
我蓦然想起,宋姐并不是一直居住在宁安,而是很多时候居住在滨海,或许,滨海那种国际化大都市才是她的大本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