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出手掰折阿猛手指时,对方那桌人,就已经朝着我们这边赶了过来。
从掰折手指到江凡砸出酒瓶,这一系列的事件,只发生在短短四五秒内。
但这屁大点的歌舞厅,三五秒钟,足够让对方的同伙冲到我们面前。
“打了人还想走!曹尼玛的!”
五个混混将我与江凡围在中间,他们是有备而来,各个手里拿着一个啤酒瓶。
“曹尼玛,你打老子一下试试,打了我,我让我爸给你们都抓起来判重刑!”
打肯定打不过,我只能故技重施。
出来混,身份是自己给自己的,我将江凡护在身后,梗着脖子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脑袋,态度蛮横的叫嚣道:“来,照这打,曹尼玛,我看你们哪个能跑的掉!”
我强硬的态度,让几个小混混一时间也不敢轻举妄动。
大家互不相识,他们不清楚我的身份,只能通过我的言行举止来分析。
我如果示弱,对他们点头哈腰的道歉求饶,这群混混一定不会跟我客气,那些啤酒瓶能给我脑袋打开瓢。
但是我态度越嚣张,反而这群人越不敢轻举妄动。
我嚣张跋扈的气势,嘴里喊着‘让我爸给他们抓起来’的口号,以及身边这位穿着打扮艳丽的美女。
种种线索结合在一起,换做任何一个小混混,都会迟疑和忌惮。
万一我是某位官方大领导家的公子哥,今晚他们打了我,就是踢倒铁板上,赔偿坐牢都算是轻的了。
几个小混混面面相觑,一时间都被我吓唬住,没一个人敢动手。
就在几个小混混不知所措时,一个身穿花衬衫,手盘菩提手串的肥胖男人,走到我的面前。
男人装扮‘洋气’,花衬衫上面几个纽扣被他解开,露出里面的金项链,隐约间,还能看到几根胸毛。
他的长相很有特点,与吕良伟电影《跛豪》中的肥波,有几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