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十分噪杂,像是许多人在耳边隔着一层板子说话似的,并没有急着起身,林栖静静趴着,片刻,感受到手指传来的酸麻感,林栖知道,自己与这一具身体已经融合了。
她这时才缓缓抬起头,眼前赫然三块板子,和一个办公桌,桌子并不凌乱,只放了些文件夹和一个电脑,看上去透着公事公办的感觉,俨然办公室小格子非常典型的装扮,在桌子上唯一私人一点的就是电脑边放着的相框。
上面清秀的女子蹲着,搂着一只浑身金黄的大狗,身后绿草如茵,阳光明媚,一人一狗都笑得灿烂至极。
她心里却突然涌起一股哀伤让她几乎流出泪来,林栖皱着眉,扶上心口,心里喃喃自语,我会帮你的,我会帮你的……她知道,这是原主的情绪,刚才涌起默默压下去,看着那张照片,林栖摩擦了下手指。
毛毛看上去很好摸的样子。
相框里的一脸灿烂的大狗就是这一次拯救的对象。
一只金毛寻回犬。
它及其聪明,因为有一个人的一魂三魄在它身上。
周围突然噪杂起来,女同事的尖叫此起彼伏,“啊~金宵好帅啊!”
“像个小太阳!”
伴随着喧闹,一道炙热的目光投射到她身上,久久不愿离去。
林栖似有所感的抬起头,正正对上一双含着笑意与激动的眼。
啊,果然很亮眼呢。
她对着男人轻轻勾起唇,看到她笑了,男人眼睛一亮,冲她笑得更加灿烂,金色蓬松的头发都亮眼不少,她甚至都能感觉到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呼扇呼扇的。
真是可爱呢。
完全看不出以后惨死的样子。
是的,惨死。
金宵死于他们结婚前一夜。
就在她的面前,浑身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