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牧睡醒的时候,天还是灰的。两个世纪之前每天只有24个小时,现在是27个,离天完全亮还早得很。半亮之前就是这种灰,像要起沙尘暴,干燥浓热,夹杂着大量烧木料的火味。

    流民都是普通人,没有觉醒成哨兵或向导,没有进入移动基地的机会。在沙漠里迁徙,求生是很难的。

    他有领头人的大皮子帐篷,一个漂亮能干的妻子和一儿一女,每天要带领营地的兄弟们打猎,找机会种植,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一个让大家心服口服的领头人,必须最熟悉天气。不管男女,只要能从云、风沙和水质判断出狂风暴何时来临,往哪个方向转移,这个人就是营地的首领。

    日照强烈时热得冒汗,可没有阳光,沙漠是另一幅冰凉的面孔,张牧挑开帐篷出去看看,篝火已经燃灭了,大木头变成略有余温的黑炭。可那个小孩儿不见了。

    一个小半瞎,能跑到哪儿去?张牧心里咯噔一声。

    连他都没有余力再去养一个孩子,营地里将近千人,更不会是有人把宋捡接到帐篷里。多一个人,就是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要是这孩子身体齐全,流民或许动了同情心,当个养子,将来再等着宋捡回报。

    可他那双废眼睛,犹如一把弯刀,深深砍断了他的活路。没有人会养一个残疾。

    四处都找不见,张牧想,他是跑远了。

    跑远了也好,要是真冻死了,不在自己眼前,就当没这回事儿。要真僵硬在自己帐篷前,难免要伤心一阵。

    几十米开外的草皮里,忽地动了一下。光线不够,张牧只能走近,逐渐看清了。

    浅灰色的狼左一匹右一匹压在什么东西上面,凸起小小一个鼓包。它们只是刚过成年的狼,毛色还没变深,也没有太高的警惕心,互相依偎在一起,倒是显得毛茸茸一大团。

    一匹狼被张牧的脚步声惊动,尖嘴张开,打了个哈欠,没有要攻击的征兆,只是换了个姿势。它在草皮上乱刨,起身时,露出了腹毛下的一双小脏脚。等找好了姿势,它又重新卧倒。

    张牧缓慢接近,不敢低估狼的智力。它们很聪明,攻击前和人类一样,会评估现状。自己是独身一人,目前它们一大群,暂时不会攻击没有威胁性的闯入者。

    张牧想要再走近些,看它们压住的小孩儿是不是宋捡,或者宋捡的尸体,结果群狼没醒,反倒吵醒了狼崽子。

    男孩枕着一匹,耳朵却捕捉到地面震动,一个翻身趴在了地上。他的姿势很奇特,两手平放于沙面,下巴藏得很低,一条腿弓在胸前,一条腿伸长。

    防守意味十足的观望姿势,明明是个小孩儿,可肌肉都长出来了,身形紧绷。真是个狼崽子,是一头野狼的魂上了人的身体,一口就能咬出血。

    也不知道穿衣服。

    “脸,疼不疼了?”张牧蹲下问。昨天樊宇那拳刚好打在狼崽子腮帮上,今天全肿了。可要不是这一拳,狼崽子能把樊宇的手咬下一块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