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常的工作日,工作犬们也平常度日。
厌之自然不例外。
只是在三伏天他们还进行着高强度的工作,她觉得自己撒把孜然就能成为烧烤。
此刻她正半跪在地上,尽管后背的衣料被汗水黏在皮肤上,额上的细汗不小心滴入眼睛又是阵刺痛,但还是手持提灯兢兢业业地感知着盲魂的行动轨迹。
“咔嚓。”
背后一道细微的声响传来,在厌之的耳中是无比的清晰。
谁?
她握紧提灯迅速做好准备,回过头却发现——
一个穿着宽大斗篷的短发女孩正偷偷摸摸地在角落注视着自己,手上拿着的手机便是那道声音的来源。
她显然低估了厌之的敏锐程度,被猝不及防发现行径的同时还慌忙中按下了照相快键。
“咔嚓。”
伴随着一阵刺眼的闪光灯,手机屏幕里出现厌之清冷的脸,却因持有人的双手一抖而糊了影。
厌之起身,一步步走近她。
“你怎么这么......”
脏。
一张小脸上白一块灰一块,嘴角旁还留着块不小的淤青,不整的斗篷上裂了一道口子,露出锁骨上的疤。
活脱脱就像西方里城市阴影中的孤儿。
她别在腰侧的匕首还在向下滴血,在深色衣料上留下不明颜色的污渍。斗篷下的双腿暴露在空气中,一脚钉在原地,一脚正不安地蹭着划拉着,鞋尖反复在地面画着弧线,如同正在作图的圆规。
她的再生能力可以说是恐怖至极,上次见她时因为手术而被剃光的头发居然已经长到了耳后,如野草般抓着一线生机便肆虐地生长。她面前的刘海如道道一挥而就的凌厉笔画,斜斜地瞥在眼前,挡住她小心试探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