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哪个世纪,🈀🞚男人的天性其实都是有点贱的。
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妓,这话也特么不知道是谁说的,但在🅧🈹某些时候上,其实是相当有道理的。
顿顿都吃大米饭,总🜏有吃🙄够的时候,这时候一碗红烧肉摆在眼前,谁特么能忍住不去吃?可若是顿顿都吃红烧肉,不出三天就特么腻了,回过头想想,嗯,还是米饭😪离不了。
不过呢,孙悦还是没走成。
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心软,另一方面,他特🌁🟓🜬么不得不承认,他就是怕老婆。
出走三天,也没个理由,这特么真是没法交代了,万一让人家知道自己养了外室,这话☈♁可怎么说得出口啊,所以他就琢磨着,无论如何也得想一个能过得去的理由再😪回去,今天想不到,那就……明天再说吧。
托得一天是一天。
于是,三天之后又三天,三天之后🁃又🏸🞻三天,这一拖,就又是九天过去了。
越拖就越心慌,越心慌就越不敢走。
别说什么窝囊不窝囊的,这事儿🅖🆢👓特么换了谁🕅身上都一样。🗙
孙悦绞尽脑📭🞃👠汁的给自己想理由,他甚🏸🞻至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要不我给🅧🈹我自己一刀?
就说路遇刺客,重伤昏迷,被好心人家救起,这么长时间一直🏵在昏迷?
嗯💿🗣🝙,这个🐄☽理由🐧🂍相对还是比较完美的。可这操作性……有点低呀。
老子虽然上了很多次战场,也越🅖🆢👓来越像是个将军了,可老子没怎么受过伤啊,我又不是田钦祚那种猛人,扎一刀权当蚊子咬了,这🙚玩意☟多疼啊。
再说这位置📭🞃👠也不好掌握啊,扎腿上?🏸🞻你们家腿🙘伤了会昏迷半个月?
扎肚子上?那特么扎死了怎么办?
可是他实在是想不出别的理由来了,今天,他第十六次暗暗给自己打气,拿着把寸余长的匕首,在肚子上比比划划,开始琢磨着怎么下刀。🐎⚙👵
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砍翻皮肉不伤脏器,只要包扎及时,不会有什么危险,到时候缠着纱布谁也看不出来他到底什么情况,就说之前昏迷是因为失血过多,也算是一个完美的解🎓释。
暗暗打气道:“孙悦啊,你可是男人,男人就应该🙫🍓🇧对自己狠一点,人在社会混,挨打要立正,自己作的死,只能自己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