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市,傍晚七点。
秦远翔送童欣乐到达陶曼订餐的海鲜酒楼,因为她迟到了,所以,陶曼那个急性子就跑到楼下来接。
她知道,童欣乐今天是去跟着秦远翔出去了,她下楼来也正好顺道邀请秦远翔留下来一起吃个饭。
秦远翔停好车的时候,陶曼的脸就出现在驾驶室那边的窗口上,“去哪儿啦?耽搁了这么久,秦总也留下来一道吃吧。”
秦远翔看了看陶曼,又看了看童欣乐,犹豫了下,“你们公司聚餐,我留下来是不是不太好啊?”
“有什么不太好的,你跟我们公司目前是合作关系,又不是竞争对手的关系,又不存在出卖商业机密啥的,走走走,下车来,这个点儿了,你反正也是要吃晚饭的。”陶曼热情的邀请道。
秦远翔想了想,也就跟着他们一起下了车。
陶曼挽着童欣乐走在前面,陶曼下班的时候换了一身淑女装,文艺风的过膝长裙,显得既淑女又很知性,加上年近三十,又透漏着成熟的风情,是一个魅力值相当高的女性。
秦远翔的眼光都忍不住在她的身上多驻足了两眼,两人走在前面,从背后就可以看出两个人之间的明显不同,可在某些性格方面,两人又很相似,难怪,两人认识相处的时间不长,却能够关系这么的好。
秦远翔一个人想着。
在h国的时候,他就知道陶曼了,那个时候,童欣乐还没有去h国,有人告诉他,dr公司的那个陶曼,但凡是公司老板都想挖她。
那女人,就是学习语言的天才,聘请她当助理,你可以省掉一大笔聘请翻译官的钱。
因为,那个女人,学习语言的速度相当快,一个没有接触过的语言,给她三天的时间,她就可以跟对方流利的交流了。
这种能力,简直就是世间少有。
当时,他也有想过去挖陶曼的,也见过陶曼一次,他间接的说起这件事,陶曼就笑着拒绝了,倒不是陶曼不想自己的未来更好,但是人都是有感恩之心的。
dr的老板对她有知遇之恩,所以她二十岁到三十岁,要给dr打工十年,这是她的承诺。
眼下,她跟童欣乐差不多,也就一年的时间,到时候是去是留,她也还没想好。
童欣乐是肯定要走的,因为她有家族企业。
哪怕家族企业压根就比不上世界五百强的dr,但是童欣乐还是会将自己的光和热奉献给童氏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