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再次上车,直接离开,留下躺在地上嘶嚎的四个人。
其中一个,最是郁闷,让女人用高跟鞋的鞋跟那样踩着他的小手指,那感觉,真是酸爽不已,而且,他怀疑那女人就是属猫的,不然这么黑的夜,她到底是怎么瞧见他的小手指,然后准确无误的给踩上去的?
四个人狼狈不堪,但是又能怎么着呢?
惹不起的人,只能绕道走。
他么不是不懂,只是在青云市多年的根基,让他们以为,对付这些所谓的有钱人,其实很简单。
哪里知道,人家的有钱跟他们所以为的那种有钱人压根就不同。
那些人是可以任他们宰割的,这种,是他们这辈子都惹不起的角色。
老五最终只能认栽倒霉了。
到最后,他也不敢追着人家要什么医药费,毕竟那两铁棍挥下去,真的要算账,估计他们得倒赔钱,人家没有追究,算是他们的幸运了。
周启云将车开到路口,车内沉寂又带严肃的氛围,让陶曼突然发出来的爆笑声给打破了,看着陶曼突然间像个神经病似的,笑的那般花枝乱颤,秦远翔蹙了眉头。
刚才的动筋骨,让他的酒醒了至少一半了,此刻也没有了想要再喝酒的念头了。
今天晚上,他可以说是超级失态了。
什么原因,他也很清楚,毕竟,就这么放手了,他还是觉得仿若割肉般疼。
同时,他也清楚的知道,如果不放手,最终还是会痛,只是痛法不一样。
他醉酒是因为童欣乐,但是陶曼突然这么跟他醉酒,甚至比他醉的还离谱,他就不知道这人是为什么了。
他对陶曼的了解不深,但是就他所了解到了,他觉得陶曼不应该是那种会拿酒消愁的人,她是一个享乐主义者,不管是喝酒,还是干嘛,她都是用一副享乐的心情。
像今天这样,真的是太让他奇怪了。
同时,陶曼有这样的身手,也真的是令他有些瞠目结舌。
穿着裙子,还有高跟鞋就冲出去打架的女人,大概这人刷新了一次新的世界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