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森,我今天可是特意让两位客人延后到明天来看病,说吧,找我有什么要紧的事情?”马车上,阿道弗斯看着坐在他对面的那位留着一脸络腮胡的中年男人问道。
贾森叹了口气,幽幽道:“是啊,我们的阿道弗斯大夫可是混乱之城最好的眼科大夫,一位超级大忙人,就连我这位好兄弟想要约你出来喝杯酒,都得提前半个月打招呼,而且一上车就得接受严厉的盘问。”
“你就是找我喝酒?”阿道弗斯皱眉,“不早说,我就把那两位病人看了再跟你出来。”
“最后那两位病人的情况一点都不紧急,我都替你问过了,明天再来也没关系。”贾森一脸无所谓的摆摆手道:“不过,咱们要是去晚了,这酒可就喝不上了。”
“难道还有酒馆不让你进?”阿道弗斯一脸不信,他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家境殷实他是清楚的,常在酒馆里一掷千金,可是老板们最喜欢的豪客。
贾森笑道:“你可别不信,去晚了,还真不让进。不过不是拦着不让你进,而是因为前边排队的人太多了,你根本就轮不到。”
“咱们混乱之城还有生意那么火爆的酒馆?”
“你看,嫂子成天管着你,一日三餐安排的明明白白的,你就没见识了吧。”贾森有些鄙夷的看了一眼阿道弗斯,“不是酒馆,是一家餐厅,麦米餐厅,现在咱们混乱之城生意最火爆,口碑最好的餐厅,没听说过吧。”
“麦米餐厅?没听过。”阿道弗斯摇头,又是有些狐疑的看着贾森道:“不过,你以前不是说喝酒去餐厅喝的都是傻子,得去酒馆才尽兴吗?”
“咳咳,那是年少轻狂时候说的话,谁知道这世上会出一家像麦米餐厅这样的餐厅呢。”贾森干咳了两声,掩盖了一下自己的尴尬,接着如数家珍道:“你是不知道,麦老板做的食物有多美味,那麻辣烤鱼简直是下酒菜中的极品,烤牛肉串也是无敌美味。
当然,最妙的还是他们家的啤酒,冰爽可口,把咱们混乱之城那些酒馆直接秒成了渣渣。
更别说他们家最近推出的十五年陈酿朗姆酒,你知道出自谁的手吗?朗姆酒之父老西姆大师啊!我的天呐,一杯只要1000铜币啊,喝一杯少一杯的存在。”
“老西姆大师酿的十五年陈酿朗姆酒?”阿道弗斯闻言也是眼睛一亮,前年贾森在拍卖会上高价拍了一瓶老西姆大师的三年陈酿朗姆酒,他拿着酒上他家喝的,到现在都忘不掉那个滋味,没想到竟然有餐厅卖十五年陈酿,简直不敢想象啊。
“是啊,不知道麦老板从哪里搞到的,自从老西姆大师去世后,这种酒,就算是在法克部落也不好找了。”贾森点头,同样不得其解。
“看来这餐厅的老板不简单。”阿道弗斯若有所思。
“那肯定不简单,麦老板简直是神人一个,他不光食物做的美味,还会治病呢。”
“哦,还是个大夫?”阿道弗斯惊讶。
“那倒也不能说是大夫,不过据我听说,吃了他做的豆腐脑,女人的皮肤能变得光滑粉嫩,而且还有着非常好的祛疤效果。就连一些老佣兵,吃了十天半个月的豆腐脑后,一身旧疤褪的一干二净,还被变得白白嫩嫩的。
为了不让新人笑话,最近还有人开始给自己画刀疤了呢,前两天我还听隔壁桌的几个佣兵一边吃着豆腐脑,一边交流心得。”贾森笑呵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