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贫瘠的弗雷姆,人类只不过是野兽体系下的一个分支,唯一的区别在于,在浩瀚无垠的黑暗中哪怕只有一丝微弱的光,人类也可以扎下各自的根,以自己的成长去顶破,或者适应黑暗。
黑暗越浓烈,人类向上挣脱黑暗的生命力就越旺盛;然而人类若长年沐浴在圣光下,反而会滋生出不能忽视的阴影。
弗雷姆的时间在一杯酒的作用下回归秩序后,这个小小的地方也在无尽的黑暗中挣脱。
信仰的种子还没有埋下,然而四散探求的枝干已经弥漫天际,虽然生长的地点不同,终点却又是一样。
这里还没有诞生英雄和传奇,弗雷姆的副产品人类,还没有学会铭记和歌颂。
隐而未现的智慧和蠢蠢欲动的野蛮在胶着的状态下就开始了搏杀。
狂暴的狗拉着雪车在挥洒着野性,驾驭的人抽打着狗,以防过快的速度导致翻车。
但是,他内心原始的**,很容易被外界的环境感染,驱车人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速度最快的那只狗,他对狗群施加的皮鞭也同样作用在他身上,他很疼,越疼越想奔跑,跑到更远的地方。
在体内一直储存着,而舍不得消化的鹿血酒开始在血液中流动,他抽打起跑得最慢的狗,要它回忆起被驯服前的野性。
他感到不断裂开又立即长出的新肉,新肉顷刻又被鞭裂,疼痛,疼痛入骨,是他追求的疼痛。
他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这是弗雷姆?还是别的地方?鲜血染红的路渐渐藏在雪下。狗喘着气,停了步,他也喘着气,咂摸着口中最后一点鹿血酒的味道。
天空倒映在湖中,他以为自己站在云上。
一只白鲸在天空中翻滚,它巨大,灵巧,转瞬即逝。
“我回不去了。”他用只有他能懂的语言说。
“因为我在天和地的混沌间。”
他想唱歌,但没有明确的对象和唱词。
他不知道用什么行为来表达对奇景的崇拜,他脱去了所有衣服,一丝不挂的躺在湖中的天空中。
他变成了什么?可能再也不会有人发现他,他像飘进白山中的雪花一样无迹可寻,只有白鲸在他的眼中永远的定格。
梅菲斯特心绪不宁的缓慢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