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煜狂踩油门,想起他与洛丽莎相识那年,那时他年少,她青春。仅仅一眼,她的容颜,她的温文尔雅,从此挥之不去。

    洛丽莎占据了兰煜整个童年时光,他所有快乐的回忆皆与她有关。

    洛丽莎被人欺负时,兰煜为她挺身而出,洛丽莎伤心难过时,兰煜千方百计逗她开心。

    在别人眼中,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再动人的形容词用在他们身上,贴切,毫无违和感。

    记忆那年,正值兰煜生日,他此生难忘。洛丽莎为他订制了世上独一无二的名表,说要和他一起到白头。

    年少纯洁的情感,弥足珍贵。

    他爱她,她也同样深情,一个清白的她,毫无保留的交付给他。彼此的第一次,美好温馨。

    如今再看,不再美好,不再温馨,只有满满的酸楚。

    相六年,八岁相识,二十一岁分开。想她,念她,等她,足足八个年头。二十一年光阴,转眼便过,一场刻骨铭心的爱,到头来只拥有一身伤痛。

    洛丽莎送的那块名表,兰煜至今还留着,款式早已过时,可他依旧戴在手上,看到手表,想起她,想起那晚的美好。

    宁初送他手表,恰似当年,让他蓦然伤感。

    往事随风起,旧事涌上心头。

    那年。

    他单膝下跪,深情求婚,那一句我愿意,没有如期而来,他等来的是洛丽莎的冷漠。

    洛丽莎的话更让他终身难忘,“我的终点是我爱的人,而不是爱我的人,而是后者。”

    洛丽莎坚决的离开,如此冷硬,让他魂魄丢失,看洛丽莎渐行渐远的背影,那个深情的他,从此找不到回家的路。

    有痛苦,有煎熬,有接近崩溃的日与夜,知道她与另一名男子去了T国时,他留于酒吧,让糜烂的生活麻痹着他那千疮百孔的心。

    人前的他,风流成性,冷漠无情。人后的他,整夜盯着那皮夹里的合照,缅怀那个牵动他心跳的女人。

    洛丽莎一走,她的一切便杳无音信,可她的容颜却牢牢的钉在他的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