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煜狂踩油门,想起他与洛丽莎相识那年,那时他年少,她青春。仅仅一眼,她的容颜,她的温文尔雅,从此挥之不去。
洛丽莎占据了兰煜整个童年时光,他所有快乐的回忆皆与她有关。
洛丽莎被人欺负时,兰煜为她挺身而出,洛丽莎伤心难过时,兰煜千方百计逗她开心。
在别人眼中,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再动人的形容词用在他们身上,贴切,毫无违和感。
记忆那年,正值兰煜生日,他此生难忘。洛丽莎为他订制了世上独一无二的名表,说要和他一起到白头。
年少纯洁的情感,弥足珍贵。
他爱她,她也同样深情,一个清白的她,毫无保留的交付给他。彼此的第一次,美好温馨。
如今再看,不再美好,不再温馨,只有满满的酸楚。
相六年,八岁相识,二十一岁分开。想她,念她,等她,足足八个年头。二十一年光阴,转眼便过,一场刻骨铭心的爱,到头来只拥有一身伤痛。
洛丽莎送的那块名表,兰煜至今还留着,款式早已过时,可他依旧戴在手上,看到手表,想起她,想起那晚的美好。
宁初送他手表,恰似当年,让他蓦然伤感。
往事随风起,旧事涌上心头。
那年。
他单膝下跪,深情求婚,那一句我愿意,没有如期而来,他等来的是洛丽莎的冷漠。
洛丽莎的话更让他终身难忘,“我的终点是我爱的人,而不是爱我的人,而是后者。”
洛丽莎坚决的离开,如此冷硬,让他魂魄丢失,看洛丽莎渐行渐远的背影,那个深情的他,从此找不到回家的路。
有痛苦,有煎熬,有接近崩溃的日与夜,知道她与另一名男子去了T国时,他留于酒吧,让糜烂的生活麻痹着他那千疮百孔的心。
人前的他,风流成性,冷漠无情。人后的他,整夜盯着那皮夹里的合照,缅怀那个牵动他心跳的女人。
洛丽莎一走,她的一切便杳无音信,可她的容颜却牢牢的钉在他的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