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慈善中心已经安排了一个不算大的会议室,林如夏和王律师走进去,里面站了两个助理。
一路谈下来,林如夏对于宋总的专业性还是挺认可的,虽然这段时间她也查了好多建筑学的论文,但毕竟是个半吊子的水平。
她甚至连个cad制图都不会用,只能手画。
而宋总三言两语,就为她解释清楚了之前她迷惑的地方。
而王律师今天陪她过来主要是看合同的,虽然合作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正儿八经地签过合同。
正好新希望慈善中心这边的法务也在,王律师和法务就着合同的几个问题谈妥了之后,林如夏才签了字。
“没有霍总的签字,这份合同不会无法生效吧?”
宋总笑着开了个玩笑,但是这话落到林如夏耳朵里就很不是滋味儿了,他这话什么意思?
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还是说霍正霆像过家家似的派个女人过来谈合作?
无论是哪个意思,林如夏都十分不舒服。
她还没见过这么没有绅士风度的人,竟然当着人的面儿把这种话说出口,瞧不起谁呢?
林如夏正色,眼神犀利:“那这件事白老爷子没有出面,宋总一个人签了字,合同能生效吗?不然我还是再去找白老爷子谈一谈吧。”
这话林如夏是在托大了,她根本不确定白老爷子还认不认识自己,更不确定这个宋总要是真的点了头,她能不能下的了台。
但是,这句话的打脸效果也非常强。
毕竟当时新闻媒体拍到的是霍正霆和林如夏站在一起,宣布下一个项目建设由他们参与。
所以林如夏当时还是当事人之一。
而那时还没有定下下一个项目的负责人是谁,所以当时的事情和宋总是无关的。
其次,林如夏是霍正霆的太太,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霍氏是她和霍正霆两个人的,她合法拥有霍氏的一半。
而霍氏的事情,她也是能说得上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