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所在的牢房很窄,呈长方形,长度大约有三米左右,宽度只能容纳两个人并肩通过,唯一显眼的高度,超过四米,比两层楼加起来都高。
墙壁全是预防精神病人自杀的软垫,所有设施都被漆成白色,出现一点点污渍都十分显眼。房顶的led灯嵌在墙壁内部,还安装了铁丝网预防破坏,落下的灯光被切碎成棋盘状,纵横交错。
这间牢房,能称得上“家具”的只有三个东西:一本书,一张黑色的毛毯,一个旧得脱毛的泰迪熊。床尾处紧贴着的洗浴处和便池,仅仅用了一道开放的毛玻璃门做隔离。
作为哥谭市有史以来最可怕的罪犯,小丑的待遇是阿卡姆疯人院最优厚的。除了头发和眉毛之外,他全身的毛发都被剃光,指甲也被剪得极短,没有内衣可穿,也没有鞋。他脖子上戴着高压项圈,下半张脸戴着预防撕咬的铁面具,手腕和脚踝上铐着沉重的手铐和石制脚镣,项圈、手铐和脚镣的锁链被固定在牢房的角落。
小丑像条被拴死的狗,活动范围内只有一张钉死在地板上的铁质椅子,一张窄得没办法翻身的小床。以锁链的长度为半径,他压根没有办法摸到门。吃饭只能身体向下紧贴地板,伸长手臂才能勉强够到餐盘。
当他迈步走进牢房时,小丑正穿着亮橙色的囚服,端坐在牢房中唯一一把椅子上,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交叠着,露出的皮肤在灯光下白得反光,甚至比软垫墙都白三分。他坐得比自习室里的大学生都端正,手里捏着一本泛黄的旧书,白色的封面上印着书名:《牛虻》。
这让他很意外,席格想过很多小丑与他见面时的反应。可小丑对他的到来并不惊讶,惊讶的反而是他自己。
他没见过小丑坐牢的样子,只能凭空想象,把他见过的肮脏恶臭的精神病人往小丑身上套,然而事实跟他想的完全相反,小丑被关在关在棺材似的笼子里,竟然还有余力整理仪容,维持体面。他好像还刚刚洗过澡,海藻般的绿色鬈发湿漉漉的,发尖处还在淌水。
“欢迎回来,我的小艺术家。”小丑慢条斯理地折上书页一角,然后合上书本,珍重地放在床头。
席格着实被他迷惑了一瞬间,因为小丑太冷静了,太端正了,跟报道中歇斯底里的神经病形象完全不同,简直是两个极端。但是下一秒,小丑裂开嘴笑了起来,打破他一刹那的错觉,小丑摸着下巴,用神经质的语调说道:
“让我想想你叫什么名字,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有点把你给忘了。我想想……莉齐·威廉姆斯,不对,不是这个。你不是女孩,再想想,法兰西斯·塔布莱特。也不对……对,我想起来了,华特·席格·理查德。”
小丑自言自语:“我把我老情人曾用过的名字给了你。他对开膛手杰克有些……病态的迷恋。”
席格回想片刻,没能从记忆里排查出这位“老情人”的可疑人选,而且重点不是这个。他张了张嘴,本想说“遗言就是这个吗”,出口的却是:“你还记得我?”
“不记得。”小丑双手平摊,耸了耸肩,“但我一看这枚戒指就记起来了!你曾经是我最宠爱的孩子,我把你抱在怀里,你对我发笑,你可爱到我有一瞬间真想做父亲,真可惜……哥谭市需要小丑,蝙蝠侠也需要小丑,他们需要我的程度,远胜过你需要父亲。”
他终于有个精神病人的样子了,“蝙蝠侠需要小丑”,也不知道他怎么好意思舔着脸说这种胡话。
席格沉默不语,像是被小丑不要脸的程度恶心到了。
小丑故作可爱地歪了歪头,装作刚刚发现席格手里握着凶器的样子,夸张的用手捂着嘴:“哦,我的小艺术家,有人花了钱派你来杀死我吗?可不可以让我猜猜是谁,黑面具、企鹅人、双面人,还是……都不是吗?不好意思,我得罪的人太多,数不过来。”
席格抬起头,看着他的脸,小丑才刚刚三十出头,那张脸还没有像十年后一样遍布细密的笑纹。他们这对生理学上的父子四目相对,两张脸都很年轻,年轻到不像父子,更像是兄弟。
他紧紧握着碎冰锥的长柄,用力到手套下的关节都发白:“不,杀了你是我的愿望。”他停顿了,缓缓地、珍重地重复着:“是我自己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