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适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写下这篇“综述”文章之后的第九天——1934年12月18日,丁文江在《大公报》上突然发表了一篇题为《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的文章。批评胡适“民主宪法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的说法“是不可通的”。
丁文江文中提出:“独裁政治不可能,民主政治是可能的吗?……中华民国的人民百分之八十或是七十五以上是不识字的,不识字的人不能行使选举权的,是大家应当承认的。”并由此得出结论,“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独裁政治更大”,中国应当“试行新式独裁”。
丁文江的文章不经意地又掀起“论战”的第二个回合。
而丁的说法更是让胡适惊诧不已,他在深感失望的同时,随即写了一封长信作答,又附上一短信,语气有点激动:“你们这班教猱升木的学者们,将来总有一天要回想我的话。那时我也许早已被‘少壮干部’干掉了,可是国家必定也已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时你们要忏悔自己的误国之罪,也来不及了!”
从胡适的书信中,很少见到有这样的“愤慨”,在更多的时候,他总是“平情顺理,清浅流丽”的,让人如沐春风。然而,这次在讨论有关国家制度建设的取向和选择上,胡适无法容忍如此的后退。丁的文章被转载在《独立评论》一百三十三号上,胡适《答丁在君先生论民主与独裁》一文也在同期。
胡适深感这位老友“对于英美的民主政治实在不是很了解,所以他不能了解我说的民治是幼稚园政治的话”。
胡适说:“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它能使那大多数‘看体育新闻、读侦探’的人每‘逢时逢节’都得到选举场里想想一两分钟的国家大事。……英美国家知道绝大多数的阿斗是不配干预政治,也不爱干预政治……只要他们‘逢时逢节’来画个诺,投张票,做个临时诸葛亮,就行了。这正是幼稚园的政治,这种‘政治经验’是不难学得的。”
而丁文江对胡适的批评更接近当时许多人的想法,他说:“事实上看来,民主宪政有相当成绩的国家,都是政治经验最丰富的民族。反过来说,政治经验比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弃了民主政治,采用了独裁制度。足见民主宪政不是如胡适之先生所说的那样幼稚的。”
对主张民主的人来说,胡适的“民治幼稚观”多少让人有点尴尬,他们更愿意接受他的“民主宪政可以逐渐推广政权”这一理念。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张熙若也认为“民主政治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明的政治制度”,因为它“以理服人”,总比过去“以力服人”的政制更高一筹;但他不赞成胡适的“民治幼稚观”,并指出其中两大弱点:首先是逻辑上不可通。因为“升学之后”是高度民治,还是专制与独裁?若是前者,那时是否还能算是幼稚园?若是后者,难道胡适心目中的民治的用处竟是替专制与独裁作预备工作?其次,与事实不符。如果国家是现代式的,则不论哪一种政制,所需要的智识的数量都是一样的。
胡适在一篇“编辑后记”中这样为自己辩解,他说“张先生这篇文字实在还不曾搔着痒处。他引他的‘智慧的数量与政制的关系’的议论,和丁在君的一百五十万专家论,都和我的议论丝毫无关。我说的只是那代议式的民主‘政制’并不需要很高的智识程度,是一种幼稚园政制,只要我们肯进去学,包管拿到幼稚园毕业文凭。”
这一段话足见胡适当时推广民主的迫切心情,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认为民主宪政要比独裁专制高明得多,因为“……民主国家有失政时,还有挽救的法子,法子也很简单,只消把‘诺’字改做‘no’字就行了。独裁国家的阿斗无权可以说一个‘no’字。”
在胡适眼里民主宪政是很容易达到的,并不需要极高的政治智慧。他在《再论建国与专制》一文中他提出了一个自认为“很狂妄的僻简”即“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合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是蕴涵着极高的政治智慧:
但是,这一想法是大多数人无法想象的,西方政治制度最优越处就在于民主上,民主的政治亦是西方国家近千百年才逐渐演变成的一种政治体制,我们如此辛苦的模仿尚不能习得其一二,它怎会是一种简单低端的政治制度呢?蒋廷黻见到胡适这一意见时当即便表示“简直是笑话,不值得讨论”。
只是,蒋廷黻对这话的理解是有偏差的,胡适并不是说民主政治本身幼稚,而是它并不需要多么精英的人才既可以达成,胡适还说到“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不甚需要出类拔萃的人才;在于可以逐渐推广政权有伸缩的余地;在于‘集思广益’,使许多阿斗把他们平凡常识凑起来也可以勉强对付……总而言之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
在胡适看来,这种常识的政治不但可以使人们以最快的方式融入到国家政治中去,还可以避免冗长的反复政治训练,故而胡适在另一篇文章中又一次对民主政治进行了总结,称它为“对于人民责望不太奢,要求不太多,所以最合于人情,最容易学也最有效力。
胡适对于民主宪政的理解归根结底是要把民主从至高无上的神坛上拉下来,让民主成为当时中国触手可及的东西,用他的话说“民主宪政不是什么高不可及的理想目标,只不过是一种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