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明小说网>科幻灵异>火红年代:隐居四合院当大佬 > 第33章 小妹刘之若回家(一)
    刘之野皱着眉头思考了下,这二大妈的伤情,司法鉴定属于轻微伤,那傻柱的行为就构不成刑事犯罪,所以只能以触犯治安管理法处罚他。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一元以上或者五元以下罚款。

    想到这里,刘之野心中有了决定,叫上小周干事,俩人一起去羁押室处理傻柱去。

    隔着羁押室的窗户,向里面看去,羁押室里被铁栅栏,在中间位置一搁两开。栅栏外面有桌子椅子用来谈话,栅栏里面有床铺用来给在押犯人休息。

    傻柱现在正躺在床铺上,翘着个二郎腿。嘴里头还哼唧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手放在腿上拍着拍子,还挺逍遥自在。

    “您看我现在那儿有辙~”

    “咱爷俩当初可怎么说~”

    “出钱归您,跑腿是我~”

    “赚钱平分讲明白,赔钱不让我摊着~”

    ……

    刘之野眼神示意小周,打开房门。俩人进了羁押室后,傻柱听见动静儿了,一瞧是刘之野。

    他一骨碌就爬了起来,趴着铁栅栏就表演上了。

    “啊呀~哥你怎么才来啊,你是不是要放我出去啊。您是不知道啊~我昨晚上可遭老罪了~”

    说着还假模假式的,抹眼泪,这要是再有个背景音乐,可就更逼真了。

    “铁门啊铁窗啊铁锁链

    手扶着铁窗望外边

    外边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何日重返我的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