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这诏书上,赫然写着的一件事,就是存粮利民!
没错,正是冯征和嬴政,早就合计好的那件事。
“存粮利民……将家中存粮,存入大秦各地钱庄,每一石粮食,存一个月,而给一秦半两之利息,月结之时,可将粮原数与利息,一并取回?凡存入之期,最少一整月,最多可一年以上。”
看到这诏书的内容之后,权贵们简直要抓狂。
尼玛的,这是好事啊!
只是存粮,就可以给利息?
而且,到期之后,粮食丝毫不少,原数奉还,这利息还要照给不误?
麻麻地,这的确是好事啊!
为何我们就那么想要哭呢?
权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心里都窝了一股火一般。
这诏令,你早干嘛去了?
没错,你早干嘛去了?
早知道有如此的安排,那他们还会拼了命的,拿着大把大把的粮食,去竞拍朝廷那未知几何的产业吗?
这把粮食存入大秦的国立钱庄里,安稳的吃着大把大把的利息,那岂不美哉?
虽然两个都是赚,朝廷的产业,赚的可能更多。
但是,这存粮利民的好处,诱惑也不小啊!
麻麻地!
我都完事了你又来劲了,这叫什么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