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押镖,杨明陌生而熟悉。
说熟悉,是因为在前世小的时候,他可是经常在话本,还有电视剧、电影里看过,那些什么武林大侠押镖。
用现代的话来说,押镖商队就是雇佣兵。
在乱世里,某些财大气粗的土豪们,因为要送一些珍贵的东西到另外一个地方,但因为路上不安全,故此就请了镖局。
说陌生。
是杨明对于押镖一向是只听闻、不曾真正见识、接触过。
而且
“孙旬的路子还挺野,什么时候连押镖的任务都接?”杨明有点纳闷。
据他所知,孙旬这家伙一向是死要钱的,喜欢做那些暴利且风险不大的行当。
比如搞金矿、售卖灵药、丹药这种。
押镖的话,利润虽大,但是风险也大。
不说别的,就筋骨境的好手,培养一个都要花费巨金,而若死亡,那损失就太大了。
押镖一趟,除非金额太大,否则人员一旦损伤,只怕雇主给的酬金,还不够安葬费。
何况,在如今的年代,押镖的风险,比较从前,更大了十倍不止。
“这个叶烟雨的身份只怕不凡,亦或者,这趟护送的东西,非常的重要”杨明暗自思忖。
孙旬是一个死要钱的人。
这点从他早先敢化名到处招摇行骗就能看出来。
他这个人,说直白点,如果没有天大的好处,让他冒风险,那几乎不大可能。杨明之所以能收服他,还是抓住了他的要害,搞定了他孙子。
“谢谢姐姐,魏灿不饿。”魏灿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