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我的生命璀璨,
要闪得漂亮。
愿我足迹,
如风,如霜。”
——陈慧娴《月亮》
陆煜第一次见到陈庚的时候尚且没有给他多留一份目光。
看过,也就过了。
直到后来两人结婚,她才倏然记起,那个荡着薄风的午后,洒在脚边的金色阳光和面前的清隽身形。
那时的陈庚还没筑起如今的娱乐帝国,也没在商圈里崭露头角,仅仅只是在片场里帮着黑-帮盯梢,心情好了或者闲下来了才搭把手做事。
陆煜来港城的头一天就受朋友邀请去她在的电影剧组探班,因为调度问题片场刚巧缺了一位扮富家小姐的背景板群演。
朋友黎嫚与她笑谈两句,得到导演的同意后,硬拽着她上场了。
黎嫚是她在英国念书的大学同学,如今也是港城新一代女星,在港城娱乐圈里混迹几年,也算是有些话语权。
陆煜虽是圈外人,但不免对港城鼎盛的电影产业抱有好奇心,没经住几下劝说便答应了。
在狭小更衣的帐篷里,她坐在椅子上等人来。
绿色帘子被撩开,先是外面金色的阳光投进来,光掠过她的脚踝,继而视线一暗,一个清隽颀长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陆小姐?”
他礼貌地确认一声。
陆煜先是意外这人的普通话不带一丝粤语口音,她灵动的眼睛一转,清亮目光从他身上划过。
那男人背着光,五官深邃,她看得并不真切,只瞧清他一手的臂弯里搭着她的演员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