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官道两侧的树木分外好看,巨大的树冠相连,形成一道漂亮的拱形隧道。路面堆满了落叶,马车疾驰而过,身后的落叶像蝴蝶一样打着转儿追逐着车轮,阳光透过树冠斑驳的散在路上,阿依努尔趴在车窗边看的出神。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每颤动一下,都能在林七和林宵内心形成巨大的漩涡。
叶尔肯则在一边斜眼看着两人。直到他俩觉得脸上发烫。
阿依努尔回身看着尴尬的三人发出银铃般的笑声,眼睛弯成了两个好看的月牙,“又再偷看我吗?”
两人的脸更红了。
叶尔肯是草原上自由的雄鹰,他的任务,不仅是回北泽,还有保护将军的女儿,这个像月光一样美丽的女子。
老先生和马夫在车外赶马,几个孩子的对话,当做一路的笑话。
马车向西行了五日,离开了官道,又向南驶去,又行了几日,直到马车无法行驶,老先生便打发了车夫,带着四人徒步前行。前面是十万大山,万丈高山无重数。人类在这深山里渺小的如同蚂蚁。翻过一重山,还有更高的山,一个月后,终于到了一座最高的山峰,其高万丈,一眼望不到头,山峰消失在云层之中。此山名叫通天峰,一般人根本攀不到峰顶。
山体刀砍斧劈四处绝壁,即便是插上翅膀也未必能飞得到顶峰,老先生带着四人到了山脚,看着山体上嶙峋的岩石正色道“此乃通天峰,你们想要入得灵山学本领,想要重回北泽,就要凭自己的本事爬上顶峰,如今妖物横行,都已经入侵到了人类的世界,想要护一方平安就登上这峰顶进入灵界。”说完,找了一个浑圆的大石头坐在上面,点上烟杆。
这通天峰肯定是要爬的,这应该就是第一重考验吧,但是怎么爬成了当务之急。叶尔肯身子精壮率先向前,“还能怎么爬,当然是徒手爬了,我曾经爬过雪山,你们跟着我不会有事。”为了安全林宵想出了一个办法,找来树藤,将四人互相连在一起,即便一人脱力还有其他三人拉着,不至于摔下山崖,同样,四人共同进退,只要一人能爬上去,其他三人也会相对轻松很多。
就这样,备好食物和水,四人借助岩石之间的缝隙和凸起开始爬山,叶尔肯在最上面,阿依努尔在中间,林七和林宵断后。第一天,一直爬到深夜,当一轮皓月出现在四人的身边,当俯身看不到老掌柜的时候,他们爬到了一个小平台上,四人身上的汗水早已被风吹干了,此刻终于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我们上去了,老爷子怎么办?”林宵喘着粗气问众人。
“说不定,老先生已经在峰顶等我们了”叶尔肯对塔吾的话深信不疑,相信老先生一定和那些仙人一样。
“说不定老爷子一开心会让我们下来再接他,以前在茶酒铺子,经常让我和林宵来来回回搬酒坛子,酒坛子搬完了搬酒缸。”小七胸口剧烈的起伏着一边艰难的说着冷笑话,这句话让林宵也是心头一紧。
“不会,这么高,我们上去了听不到他的声音。”林宵出言安慰。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相互调侃,相互讨论着到了灵山会有怎样的风景,很快便瘫倒在平台上被困意吞噬,沉沉睡去。
清晨太阳还未升起,一阵冷风袭来,四人先后被冻醒,高处气温比较低,如今又是秋季,几人醒来后依然由叶尔肯在上面带路,阿依努尔在中间,林七林宵断后,在晨光中继续攀爬。垂直的岩壁,稍有不慎便会跌入山底,每个人都不敢大意,累了,就趴在原地休息,休息好了,继续往上,手指破了,咬牙坚持,鞋子破了,还要咬牙坚持。因为对灵山的憧憬,因为对家园的渴望。
但是人力终究有限,第三日的时候,他们还未到一半,随着气温越来越低,手指也变得麻木,夜晚温度骤降,更是煎熬。第四天,开始下雨,雨水淋湿浑身的衣物,夹杂着寒冷的风,每个人的手上脸上都冻的发紫。阿依努尔首先脱力,身体跌下山崖,千钧一发之际幸好有树藤拉着。首当其冲的是最上面的叶尔肯,只觉身后突然有千斤重,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松手,此刻早已感觉不到双手的疼痛,凭着信念,绝对不能松手,否则,四个人都将粉身碎骨。
“小七,我们两个去上面,让他们在后面”林宵当机立断。两人爬到高处,让叶尔肯背着阿依努尔在下面。叶尔肯是阿依努尔的守护者,也是草原上的勇士,不但身强力壮,而且在心底也深埋着对阿依努尔的情感。当下不多言语,把她用树藤绑在自己背上,三人继续攀爬,这里不是能停歇的地方,感受着背后传来的温热,内心越来越坚定。
林七和林宵两人拉直了树藤尽量减轻叶尔肯的负担,在这绝壁之上,任凭风吹雨打寒冷肆虐,几个小小的身影,却散发着光和热。悬崖之上,总有平台能供他们休息,仿佛一切都是有人设计好的,这一夜,四人聚在一起取暖。